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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章
他翻开最旧的一本,泛黄的纸页上,林小姐的签名娟秀有力,旁边用小楷写着“布坊资产归林氏所有,沈重山代管理”
,落款是民国十二年冬。
江若霖心里彻底落了定——账册和嫁妆清单能对上,布坊是林小姐特有财产,沈敬尧独家继承没跑;沈父的存款、房产,沈敬尧和沈敬安各分一半,周姨作为家属,按判例能得些赡养费;吴秘书的女儿,没认领书就什么都没有。
可她刚把账册收进木匣,郑木兰就闯了进来。
她手里攥着张卷边的报纸,头版用黑体字印着“女律师江若霖为权贵站台!
代理沈敬尧争布坊,罔顾原配子嗣”
,旁边配着沈府大门的照片。
“你看!
你看!”
郑木兰把报纸拍在桌上,眼圈红得发亮,“全上海都在说你帮沈敬尧抢他弟弟的东西!
他们说你忘了崔文莉的苦,转头就抱权贵的大腿!
这就是你要的‘依法办事’?”
江若霖拿起报纸,那些字像小针似的扎在眼睛里。
她深吸口气:“木兰,我没抢谁的东西。
沈敬安能分沈父的房产和存款,只是分不到布坊——布坊是林小姐的,不是沈父的,沈敬安本来就没权利要。
我帮沈敬尧,是争他该得的,不是帮他抢别人的。”
“可谁信啊!”
郑木兰喊出声,声音里带着哭腔,“他们只看你帮了沈敬尧,不看什么‘特有财产’‘庶子继承’!
以后别人提起你,只会说‘那个帮权贵的女律师’,再也不会记得你帮过文莉!
我不想跟你一起被人戳脊梁骨!”
她说完,转身就走,门帘“啪”
地撞在门框上,震得桌上的瓦斯灯晃了晃。
江若霖坐在空荡的事务所里,手指一遍遍摩挲着老账册的封皮——郑木兰的不理解像块石头压在心上,可她不能不做这个案子。
不是为了沈敬尧,是为了林小姐账本上那句“归林氏”
,为了《亲属编》里那句“妻之特有财产,所有权归妻”
——民国的法律刚废了宗祧继承,刚认了“特有财产”
,她要是退了,就等于让旧俗压过了新法,以后再有人要争自己的婚前财产,再有人是庶子要分遗产,谁还信法律能给公道?
窗外的雨还在下,瓦斯灯的光落在《中华民国民法》上。
江若霖拿起钢笔,在新的案卷封面上郑重写下“沈氏遗产案”
几个字,笔迹沉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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