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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章
江若霖接过木盒,心里有了底——只要王掌柜的老账册和嫁妆清单原件能对上,就能证布坊是林小姐的特有财产,沈敬尧独家继承天经地义。
可她刚走出沈府,就看到吴秘书站在巷口。
她穿一身藕荷色洋装,手里拎着皮质手袋,快步走过来:“江律师,我是沈先生的秘书吴某。
听说你接了遗产案,我女儿也该有份。”
两人走进旁边的咖啡馆,吴秘书从手袋里拿出一叠银行流水:“这是沈先生每月给我的汇款,备注‘抚养费’,还有他给我大女儿买的金锁,刻着‘沈氏’二字。
我跟着他十几年,帮他管账、打理家事,就算布坊分不到多的,上海的房产总得给我女儿一套吧?”
江若霖看着流水上的“抚养费”
字样,指尖敲了敲桌面:“吴小姐,按《民法·亲属编》,非婚生子女要享有继承权,要么有生父亲笔的认领书,要么能证明生父‘自幼抚育’——汇款写‘抚养费’,只能证明沈先生给钱,不能证明他认这两个孩子是自己的;金锁刻‘沈氏’,也作不了亲子证明。
没有这两样,你女儿连沈父的遗产都分不到,更别说布坊了。”
吴秘书的脸色白了白,端起咖啡抿了口,语气软下来又带着威胁:“江律师,我跟着他这么多年,没功劳也有苦劳。
要是我去报社说沈先生瞒着林小姐跟我同居,还生了孩子,他的名声......”
“法律只看证据,不看流言。”
江若霖放下咖啡杯,语气冷了些,“你去报社说,也得拿得出同居的实据;就算实据有了,也改变不了你女儿没有继承权的事实——威胁没用,要么找沈先生补认领书,要么趁早死心。”
吴秘书看着她坚定的眼神,知道讨不到便宜,抓起手袋匆匆离开。
江若霖坐在咖啡馆里,看着窗外的雨丝飘落在青石板上——这场案子哪里是争布坊,是争“名分”
:周姨要“正室”
的名分,好让儿子分遗产;吴秘书要“被承认”
的名分,好让女儿沾财产;沈敬尧要“母亲遗愿”
的名分,好保住布坊。
可法律不管名分,只认“性质”
——哪些是特有财产,哪些是遗产;哪些是婚生子女,哪些是需认领的非婚生子女。
回到事务所,王掌柜已经在等了。
他穿件半旧的蓝布长衫,手里抱着个包浆厚重的木匣:“江律师,这是民国十二年到十七年的布坊老账册,林小姐嫁过来那年,林老爷亲手把匣子交给我,说‘这布坊是我女儿的陪嫁,沈重山只是帮着管,一分一厘都得记清楚,归林氏’。
每年结账,林小姐都要亲笔签字,你看这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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