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德县,老王集。 村口的官道上,远远走来一个挑扁担的少年,戴着狗皮帽儿,穿着破补丁棉袄,两双棉鞋健步如飞,仿佛会轻功的侠客。 一个箭步,就是数米远,每个步伐都距离相等。 眨眼儿一晃,便飘来上百米远近。 如果叫外人瞧见这一幕,定要目瞪口呆,叩跪拜,以为遇见神仙了。 实际上,这是一种轻身功夫。 八步赶蝉! ****** 远远瞧见村口近在咫尺,挑扁担的少年歇了口气,脚步缓慢下来。 望着不远处的村庄,眼底泛起一抹感慨。 他叫王旭东。 十八年前,他穿越到民国九年,成为一个婴儿,被遗弃在荒郊野外,差点没被野狗叼走。 幸好,老王集的酿酒老板王大举埋大儿子尸体的时候现了他,并把他抱养回家,取名“狗剩”,抚养长大。 养到八岁那年,有个少林和尚一空大师,云游此地瞧见他眉清目秀,没读过书却谈吐不俗,便征得王大举同意,把他带回了少林寺。 从此,便是整整十年。 十年后,王旭东学成归来,要报答养父养母的再造之恩,也要完成十年前王大举亲口答应他的婚约:“盖上三间大瓦房,娶杏儿!” ****** 进了老王集,街巷里的村民们都探头探脑投来警惕的目光。 “后生,你找谁?”有村民询问说。 “老拐叔,你不认识我了,我是狗剩啊,王掌柜家的干儿子。”王旭东不认生,抬眼打量着熟悉的眉眼,咧嘴一笑。 “狗剩?王掌柜的干儿子?” 村里围观的百姓们一听,登时认出了王旭东,忍不住七嘴八舌的议论起来。 “狗剩,你咋回来咧?” “是不是犯了戒,少林寺不要你娃嘞。” “信球货,尽瞎胡说,狗剩这是学了武功回来,要做大事咧。” “你才胡说!甚叫大事?老王集有甚大事?八成就是让人给赶回来咧。” “……” 王旭东进了村,没理会七嘴八舌的村民们,径直走向村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