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了程不予五年的晴人。 听他的指挥,弄的黑料缠身。 全网咒骂我卑劣下贱。 可清白高尚的我,没钱救我妹妹的命。 我的妹妹啊,用农药终结了姐姐的不堪。 余生,我只有与程不予不死不休。 我做了程不予五年的晴人。 如今他不需要我了,轻飘飘地踩住我的长发。 「林青青,莫不是在我身边待得久了,以为我对你动了真情吧? 我一早就告诉过你,你只有做晴人的命。现在,滚吧。」 在他眼里,我就是个恶毒女二,是个人人喊打的烂人。 上到男女老少,下到五岁幼子,没有一个人不讨厌我。 只要看见我,他们就恨不得弄死我。 在他们眼里,我是横在影帝和影后之间的第三者。 是放浪成性,只知道勾-引程不予的贱货。 可是没有人知道,他们眼中天神般的程不予,私底下才是那个恶心至极的小人。 认识程不予,是在我七岁的时候。 那个时候的他还叫陆铭,还只是一个吃了上顿没下顿,天天被母亲打得浑身青紫的苦命小子。 他的父亲因为奸杀罪,判了枪决。 连带着妻子和儿子也臭名昭著,在家乡混不下去了,才隐姓埋名躲到我们这里,试图开启新的生活。 程不予的家里整天都有形形色色的男人。 他母亲从那些人身上赚来的钱,改天就被全部换成了酒水。 她一喝醉了,就打他。 清醒之后又抱着他说对不起。 但是她又离不开酒,如此,天天都是恶性循环。 就是在这样天昏地暗的日子里,我给了程不予生命当中的唯一一点光。 若是我知道程不予今后是这么报答我的。 我绝对不会那个寒冬腊月的夜晚,对穿着单薄秋衣,蹲在路边瑟瑟发抖的程不予说出,「你饿了吧,要不要去我家吃饺子。」 当时我说出这句话的时候,真觉得自己善良得好像天上的仙女儿。 可谁曾料到,我为自己引来一匹嗜血的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