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12日 他们把踩着脚印的卷子塞到我的嘴里,让我吃完长长记性。 我不愿意,换来了刘胜的一顿毒打。 我不能哭,要不然他们就会把我拖到巷子里,把我丢到垃圾桶里面。 哪里都是地狱,有没有人能救救我。 我捡到了一本破旧的笔记本。 刚看完第一页那揪心的经历,正想着里面这个叫顾程渊的少年现在怎么样了的时候,一睁眼,我就回到了十多年前的校园。 不远处我看到被几个人圈在中间的少年。 他此刻正低着头,额前的刘海挡住眼睛,看不清神态。 就像身陷阴影中的蒲公英。 我饶有兴趣地看去,却发现他们之间的气氛不太对。 直到有拳头挥动的声音和咒骂声我才反应来, 那男孩再被单方面殴打。 周围到处都是学生,可却没有一个人上前阻止。 少年就像一座茫茫瀚海中的孤岛。 冷漠的旁观者,往往都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我不是一个多管闲事的人。 但我不会让自己后悔。 “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我站在他们身后笑了笑,“青春有几个三年呢?” 中间的少年听到声音猛地抬起头,湿漉漉眼神里满是震惊。 小孩就是小孩,他们听完纷纷都收回了手。 其中有个男地狠狠睨了我一眼,想要动手。 我指了指头顶的监控,“要动手吗?十七岁真是蹲局子的好年龄呢。” “有病。”几个人吐了口痰离开了。 我真的很想告诉他们,这种混子行为真的不酷。 小孩嘛,还是学习的样子最好看。 “你还好吗?需不需要姐姐陪你去报警?” 我关切地站在他的面前弯腰查看,看到他胸前的名牌写着顾程渊。 名字还挺好听的。 他的眼底,流露着对陌生人的敌意。 看着我向前,不自觉地往墙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