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料峭夕阳寒,北风吹笛血未干。寒月碧酒三千里,龙泉在手尸骨寒。 恨绵绵,冷世间,只剑独闯天涯间。孤独白等闲死,独有仇恨铭心间。” 一个书生背着书筒去向京都,此刻正值大明盛世,他在路上念诵着这词,那书生似乎并没有什么特殊,这《鹧鸪天》似乎也与前面那些酸腐书生一样表达自己想要报国之意,但只有这个名为赵雷的书生自己知道这词是自己写给那个已经被江湖中人遗忘的故事。写给那个满心复仇的孤者。 元末明初,民不聊生。时汉人地位低下,常有饿人食路之饿殍。孩童横死街头。百姓凋敝。但于辽阳这种未开化的边陲之地竟无太大影响。百姓倒也还算安居乐业。 辽阳有座山,名唤黑山。山脚下的百姓见山顶常年白雾缭绕,宛若一顶白帽子故称其为白帽子山。山脚下有一村寨。名为刘家村。刘家村中住着一位猎户。此猎户于十里八乡都十分有名。传闻他是江南江湖人士。因逃避仇人追杀。来到了刘家村。 这名猎户的捕猎技艺群,他的箭能贯穿熊瞎子的脑袋。村里人都不叫他的本名,而笑称他猎大哥。猎大哥有个两个毛病。 其一他在一次猎熊瞎子时没能一箭致命,被熊一掌打碎脚踝。变成了一个跛子。其二便是喜欢喝大酒。据说那次被熊打伤便是因为喝酒。 脚跛了,自然就打不了大猎物,只得打一些山鸡,野兔补贴家用,不去打大猎物,挣钱的机会少了,受伤的次数倒也少了,生活倒还算美满。 日落时分,猎大哥在另一个镇子上沽了一些酒,背上背着钢叉。叉尖上是一只下酒的熏兔。 “梁山伯呀懒读诗经啊,思念祝九红啊,十载的那个同窗!”猎大哥唱着东北的山歌,醉醺醺的往家的方向赶。猎大哥因脚踝之故,走路一瘸一拐的。一想到回家可以吃肉喝酒。猎大哥的歌声更嘹亮了。他在经过白帽子山上时,忽然听到了狼的嚎叫声。猎大哥的酒醒了几分。狼的确不容小觑。但猎大哥并不害怕。对于能杀死熊的汉子来说,杀死狼不过是轻而易举。但猎大哥近些年来人也老了些,身体大不如从前,再加上脚跛,杀狼肯定有些费劲,但全身而退应该是没有问题。尽管如此,猎大哥还是握紧了手中的钢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