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北方已经好多年了,记忆中那是一个落后且寒冷的地方,矮矮的平房上面覆盖着青色或者是红色的砖瓦,下雪的时候屋檐滴水形成的冰棒有2o-3o厘米,每每进房间的时候总会忍不住折下半截,或者舔上几口。村里的老人说雪是最干净的,每逢雪天奶奶总会把我们的衣服扔雪地里,然后再捡起来摔打几次,这样会比洗的还干净,年少的我并不懂得其中的道理,直至长大看到东北人把自己的貂皮会扔进雪地里清洗的时候,我的疑问逐渐被打消,果然古人诚不欺我。 夏天的时候,每家每户的院子里都会种上各种菊花,还有野玫瑰,我家的院子也是,在靠近墙壁的地方特意用砖瓦围成了一个圈,夏天的时候五颜六色,妈妈每次干完农活回来看着盛放的花朵,脸上总会充满笑意。那是在干涸的黄土高原上她给予自己仅存的一点温柔,没有女人不爱玫瑰,但在食不果腹的年代,这就变成了奢望。 村里有很多的小伙伴,都是按照姓氏群居,一家最少三个孩子,我家特殊一点生了四个孩子,三个姐姐,一个弟弟。在当时,计划生育虽然很紧,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没有人会考虑孩子将来的教育问题,只是觉得家家人丁兴旺,有人才有希望。 村里有个小学,这所学校是村民一砖一瓦建起来的。只有五间教室,每个年级各一个,一共四个老师,又教语文又教数学,还教音乐。在当时那么艰苦的条件下,很奇怪的是我们成绩都还不错。我的小学生涯,除了打沙包就是踢毽子,在那个没有铺水泥的操场上踢得尘土飞扬。放学后,小伙伴们集合,扔下书包,就开始满山遍野得追赶,那时候每家每户的烟囱里冒着滚滚浓烟,随后就能听到村里的阿姨站在自家门前喊“二狗回家吃饭了,三毛回家吃饭了”的声音响彻村子,有时候还伴着阵阵回声。我妈比较狠,直接从树上折根棍子,赶我们回家。 小学快毕业的时候,我们村的一位老教师,把自己的孙子转到城里去上学了,而那个孩子是我的竹马,在我的情感萌芽初期,那是我唯一喜欢的男孩,记忆中的他总是很勇敢,是我们的“领袖”人物,村里的同龄女孩大多喜欢他,我也不例外。在五年级收到他写给我的情书的那一刻,十一岁的我觉得将来我们一定会结婚。可是小孩子之间过家家似的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