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昏时分。 皮蓬·皮尔斯结束了课程,正走在回家的路上。 他的家位于皇后区,距离学校有着不短的一段距离,为了能够即使在天黑前回到家,他选择走小道。 皮蓬牢记着叔叔的话: “这段日子不太平,你必须在天黑前回家。” 他一边走,一边留意着周围的环境,街道上行人稀少,颇为萧瑟,墙壁上密密麻麻的贴满了通缉令: 那是一张中年男人的脸,那张脸他很熟悉,正是他的老师—— 奥托·冈瑟·奥克塔维斯。 皮蓬已经足够小心,可意外还是生了。 几个表情恍惚,刚刚飞完叶子的小混混出现在小巷里,不怀好意的堵住了皮蓬的路。 他们打量着眼前这个面容稚嫩的年轻小伙子,看着他露出惊恐的表情,看着他的裤子的口袋鼓鼓的,露出了满意的表情。 想不到能在这儿碰上这么一条人畜无害的鱼! “婊子,用你的手把口袋中的东西全掏出来!” “不,不,别……” 皮蓬恳求着。 “fuck,我说的话你听不懂是吗?赶紧照老子说的做,不然就把这玩意塞进你的屁眼里!“ 混混们有些生气了,亮了亮明晃晃的枪。 经典马格南雏鹰手枪,黑色枪身,配有双排弹匣和三点式固定瞄准具。 皮蓬认出了这把枪,他无能为力,只能按照混混们要求的,将双手缓缓的放在口袋上。 “快点,婊子!“ 混混们急了。 皮蓬无可奈何,只能照做。 混混们盯着他的双手,然而仅仅是一个眨眼,那小子的手便不在口袋的位置了,紧随其后的还有几声枪响。 “砰,砰,砰!“ 枪响? 混混们疑惑的看着手里的马格南,自己并没有开枪啊? “是我做的。“ “你们要求我这么做的。” 皮蓬道,他的双手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了两把手枪。 是他做的? 那刚才的枪响? 混混们想明白了,剧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