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角眉尖,将天使遗忘》 一 相遇,就像一场,永远躲不了的宿命。 我的手指在键盘上如是敲打。 罗恩在身后。笑。安,你太敏感了。 我不作声,闷着头,继续。而罗恩这个快乐的小男人已在厨房开辟战场。两分钟后,他大声问,安,鲫鱼汤要酱油吗? 打电话问你妈。 哦。罗恩显然感到,我不喜欢他打扰。 罗恩是个简单的男子。这是我爱情最大的幸。至少,这省却诸多痴缠和纠结。有人曾比喻,爱情,是带血的战袍。两年前,我还觉得我和罗恩是天妒的例外。而,也在那时,我突然嗅到,衣襟上,血的味道。 因为,那年,我遇见了安格。开始了莫名的纠缠和思念。 那天我从医院走出,眩晕并没因专家检查有所好转。走出大门我发现了他。孤独的像个影子,安静的站在冬青树下,双手插在裤兜里,低着头,柔软的褐色的发,遮住眸子。 我紧紧盯着他。因为他身上有股天生柔软的忧郁,孩子一般纯净。 他抬头,看到我,些许紧张,忧郁的眸子滑过一抹柔软的婴儿蓝。我的心难以喘息的疼。 走过时,他在身后轻喊,薇安。轻软的如同秋日最后一枚落叶。 你……我转身,满是疑惑,眼中光影婆娑。 他双手依旧插在裤兜里,眼睛里流淌着异样的温柔。很久,他说,我叫安格。 二 他只告诉我,他叫安格。然后默默离开。 那天起,他的名字竟如迷线一般,缠满我的眼角眉尖。我开始将这谜样的相遇,炮制成故事,故事中的男子也叫安格。 写故事是我生活的方式,我喜欢那些能在午夜中勾出我水蓝色眼泪的故事。它总能告诉我,原来我的心还在身体内,用力用力用力的跳。 我极少喜欢以死作结,可这场故事,安格却在我键盘下死去。想象中,我写他的忧郁他的纤细他的敏感,还有他异常温柔的婴儿蓝色的眼;午夜里,我在键盘前哭在键盘前笑在键盘前深陷。 故事交稿,我大病一场。 罗恩极心疼,安,一个故事何必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