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要在第1章寄放恋爱脑) 。。。。。。。。。。。 经常有人说,你离开她之后,变得更好了,也不知道她看到你现在的样子会不会后悔。 李煜也不知道。 从她的身上,李煜学会了如何追求一个人,也学会了爱一个人。 可惜没有机会了。 ~~~~~~~~~~~~~~~~~~~~~~~~~~~ “滴滴滴。。”一双纤长的手在密码锁上按了几下,随后这栋屋子的门便被打开了,接着,这双手的主人,一个西装革履打扮的男人走了进来。 皮包西裤皮鞋,还有象征着仿佛成功人士的H字母皮带,头上打着厚厚的摩斯,头发都被固定的不能摇晃,这些或许能说明,他好像算一个比较人士吧。 可惜他觉得他一点都不成功,更多的是悲剧。 李煜,33岁,即使到了这个年纪,岁月仍然没有侵蚀完他所有的清秀。依稀可以在他脸上看到曾经帅气的模样。 如果不是生活所迫,谁又不想当个只靠帅气、大方、绅士和优雅吃饭的大帅比呢? 而李煜,造型虽然打理的很整齐、端庄,但眼神却透露出无比的疲惫与沧桑。 他走进房子,低低的念叨一声:“我回来了。” 没有人回应,母亲现在居住在乡下,身体不好,父亲更是消失的不知所踪。 这间处在临安城的房子,只有他一个人住,所以也根本没有人可以回应他。唯一的声音,只有处在13楼,风吹进窗户的声音。 房子是不久前买的,装修的味道还未散去,只有甲醛味,而没人味。 李煜没有管地上的黑色光亮的皮包,软软的瘫坐在沙发上,茫然的抬头望着天花板、眼神空洞。 好一会儿,他才从口袋里拿出一个皮夹子,打开皮夹子,皮夹子里有几张卡,还有1张100块和几十块钱的散钞。 李煜没有理这些东西,手伸进皮夹的内袋,从里面翻出一张磨损的有些泛黄的照片。 照片上有两个人,一个面貌清秀的少年一个绑着马尾辫的少女。 此时少年正看着身边的少女,而这个少女,则右手比着一个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