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凌静怡再次恢复意识时,已坐在回村的牛车上。她看着自己身上的暗军绿色大棉袄,柔软滑嫩的手,很是惊讶。 这是哪儿? 明明她还在为胃癌晚期、即将病逝的丈夫悲痛,哭至晕厥。醒来时,就到了这里。身上棉袄很旧,款式老气,像七八十年代的。 她沉下心来,默不作声地打量周边环境。沿路的平矮土房,连片的幽深竹林。她后知后觉认出来,是她从长大的家乡——清平村。 赶牛的是一个女孩,哼着当地的调,甩着牛鞭,听上去心情很好。 “同志,请问现在是什么年份?”凌静怡忍不住开口询问。 那个女孩转过头,圆圆的眼睛吃惊地看着她:“静,你是不是烧坏脑袋了?是1976年的1月啊!”女孩的脸也是圆圆的,眼下有少许雀斑——是她年轻时的好朋友。 重生?!她内心一阵激荡:【如果这辈子她提前在乡下找到青年时期的丈夫,并和他早日成婚,把他身子骨养好,是不是丈夫就不会罹患胃癌晚期,而他们也能趁年轻生下可爱的幼崽。】 凌静怡露出久违的笑容,“突然忘啦,继续赶车吧。” “那就好,你挺不住一定要跟我。以为你烧糊涂了。”牛芳芳看着娇软孱弱的好友,有些担忧。她转回去,给老黄牛甩了好几下牛鞭老,催它快点走。 凌静怡检查手臂和锁骨,没有任何伤疤,白皙柔嫩,上辈子历经生活磋磨的陈年旧伤,通通不见了,仿佛黄粱一梦般。 牛车到了村口,同村牛大哥迎面而来,唰地一下露出大白牙:“静妹子,回来了啊?你和知青点的柳盛江同志处对象的感觉咋样? ” 柳盛江是她上辈子的第一任恋人,一个人品败坏的人。她冷淡地回道:“我们没处对象,没感觉。” 她的第一段恋情并不愉快。刚认识柳盛江的她年仅十八岁,祖祖辈辈都是农民,在干农活时,她认识了柳盛江。 柳盛江是g市人,被分到清平村知青点。他个子高挑,话总是带着调笑,甜言蜜语,张口就来。他很爱干净,与村里满头臭汗的男人一点都不一样。 而且,柳盛江初遇她时,就大胆地塞给她珍贵的大白兔奶糖,动不动给她送零食。那时...